阳光人寿臻鑫倍致终身寿险交满三年的保障内容是什么,后是否可以退保
一、阳光人寿臻鑫倍致终身寿险交满三年的保障内容是什么?
阳光人寿臻鑫倍致终身寿险是一款长期保障型寿险产品,保障期限为被保险人终身。在交满三年后,该保险产品将提供以下保障内容:
1. 身故保障:在被保险人身故时,保险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,用于帮助家庭度过经济困难时期。
2. 累计生存保险金:在被保险人存活至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时,保险公司将给付累计生存保险金,作为被保险人晚年生活的经济支持。
3. 重大疾病保障:在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,保险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,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。
二、阳光人寿臻鑫倍致终身寿险交满三年后是否可以退保?
在阳光人寿臻鑫倍致终身寿险交满三年后,是可以选择退保的。退保时,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:
1. 退还保险费: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退保比例,将已交纳的保险费退还给被保险人。
2. 转换为其他保险产品: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将保单价值转换为其他阳光人寿的保险产品,以继续享受保险保障。
3. 继续保障: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继续保留原保单,继续享受阳光人寿臻鑫倍致终身寿险的保障。
三、阳光人寿臻鑫倍致终身寿险交满三年后是否可以借款?
在阳光人寿臻鑫倍致终身寿险交满三年后,是可以选择借款的。被保险人可以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,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。借款的金额通常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,具体比例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而定。
借款的利率通常较低,且借款期限灵活,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。借款的用途也没有限制,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借款资金。
综上所述,阳光人寿臻鑫倍致终身寿险交满三年后提供了身故保障、累计生存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障等多重保障内容。在交满三年后,被保险人可以选择退保、转换为其他保险产品或继续保留原保单。此外,被保险人还可以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选择借款,以满足个人的资金需求。阳光人寿臻鑫倍致终身寿险交满三年后的灵活性和多样性,为被保险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保障。